关于在我县开展古籍普查工作的通知
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乡镇及广大市民:
我国古代文化典籍是中华民族的重要文明成果,是中华文明延绵千年,一脉相承的历史见证,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。为了了解和掌握我县现存古籍的保存以及保护现状,加强对古籍的保护和管理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》精神,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工作,请各单位及广大市民高度重视,予以配合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普查范围
这次普查的范围包括我县公共图书馆(室)、单位图书室,
学校图书馆(室)、医疗卫生单位图书馆(室)以及有古籍有古籍收藏的单位和个人。
二、普查对象
古籍普查对象为我国汉文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,其他特种
文献和甲骨,简册,拓片等不列入这次普查。县图书馆作为具体实施者,只是对各收藏单位(包括个人和私人收藏机构)所收藏保存的古籍进行登记,其所有权不变。
三、普查方式
各基层图书馆(室)以及个人收藏者对所收藏的情况进行
一次摸底排查,然后汇总上报县图书馆。
古籍普查是古籍保护的基础性工作,希望社会各界充分理解,支持这次普查,使我县古籍的数量,价值,分布,保存状况基本全面准确地反映出来,以便有关部门有针对,有计划地开展古籍保护工作。
联系电话:旺苍县图书馆 4203551
|